時間:2021-04-07 來源:武漢網whw.cc 作者:whw.cc 我要糾錯
為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“宏志生”招生工作,積極推進“宏志生”助學工作的制度化、規(guī)范化建設,努力辦人民滿意教育,現將2021年普通高中“宏志生”招生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申請對象及條件
“宏志生”資助對象為我市初中應屆在籍畢業(yè)生中品學兼優(yōu)、家庭貧困、無經濟能力完成高中學業(yè)的學生。具體條件為:
1.城鄉(xiāng)低保家庭子女;
2.在初中階段學習期間表現良好,曾獲校級以上(含校級)優(yōu)秀學生(三好學生)、優(yōu)秀學生干部等榮譽稱號;
3.綜合素質評定達到4 A1B以上(含4A1B);
4.中考學業(yè)考試成績達到所報學校錄取分數線以上。
二、招生計劃與招錄要求
各區(qū)可選擇質量高、條件好的省、市級示范高中學校招錄“宏志生”。“宏志生”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單獨下達,并在《武漢中考》上公布。
申請“宏志生”資助的學生必須參加我市中考。
市招考辦按照各有關學校“宏志生”的招生計劃以及學生的資格、志愿、中考學業(yè)考試成績與綜合素質評定結果確定名單。錄取工作結束后,市招考辦將“宏志生”的錄取名單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。
三、推薦審批程序
學生本著自愿的原則,在4月16日前,向所在初中學校提出申請。學校依據“宏志生”條件,確定名單,并于4月19—21日在學校內公示3天。待無異議后,由學生填寫《武漢市普通高中“宏志生”招生申請表》,學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,向區(qū)教育局推薦。
申請人須提供如下材料:
1.本人申請;
2.家庭經濟狀況證明材料:民政部門發(fā)放的低保證;
3.獲獎證書;
4.《武漢市普通高中“宏志生”招生申請表》。
以上材料由學校收取、審驗相關證件原件,并上報其復印件。
各區(qū)教育局依據“宏志生”條件,對各學校上報的材料進行認真審核。4月28日將《武漢市2021年申請“宏志生”資助學生名單》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(同時交Excel格式電子稿),聯(lián)系人:彭曉厚,聯(lián)系電話:86482721,電子郵箱:66162203@qq***。
市教育局將各區(qū)教育局上報的申請名單公示后,最后審定“宏志生”資格生名單。
四、資助形式、資金的發(fā)放與管理
每位“宏志生”免交3年學費、免收3年書費。每學期按5個月計算,每月給予100元生活補貼費(3年共計人民幣3000元),受助學生的生活補貼費由其所在班的班主任監(jiān)管,保證用于該生的生活支出。
各區(qū)教育局、各招生學校要根據有關政策,從資助貧困生專項經費中列支“宏志生”的資助經費。
各學校要根據文件規(guī)定的標準,以銀行卡的形式按時將生活補貼費足額發(fā)放給“宏志生”。任何部門和個人均不得以任何借口借用、擠占、挪用、抵頂、拖欠資助款,一經發(fā)現并查實,將嚴肅處理。
受助生凡發(fā)生以下情況之一者,所在高中學校報市、區(qū)教育局核實,其資格即被取消:
1.不符合資助條件;
2.把資助款用于正常學習、生活所需之外;
3.受助生在受助期間受到學校記大過處分或觸犯法律;
4.家庭或本人經濟狀況有明顯改觀,不再符合資助條件;
5.一學期中有兩門以上課程考試不及格,或連續(xù)兩學期有課程考試不及格;
6.其他夠取消資助資格的因素。
五、工作要求
普通高中招錄“宏志生”是一項政治性、政策性很強的工作,各區(qū)教育局和有關學校要統(tǒng)一思想認識,增強責任意識,認真組織實施。要堅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開”的原則,將資助條件、申報審核程序及結果向社會公示,接受社會監(jiān)督,嚴防不正之風,真正把好事辦好。對“宏志生”招生工作中的徇私舞弊、弄虛作假行為,一經查實,按照有關規(guī)定嚴肅查處。
有關各學校要切實加強對“宏志生”的教育教學管理,并按本文件落實資助政策,鼓勵“宏志生”奮發(fā)進取,全面發(fā)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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