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間:2019-02-22 來源:武漢網whw.cc 作者:whw.cc 我要糾錯
辦事依據:《失業(yè)保險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258號)、《湖北省失業(yè)保險實施辦法》(省政府令第235號)
辦事程序:
1、參保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,應在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60日內,持本人身份證、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、與參保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,到轄區(qū)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領一次性生活補助金。
2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上述材料進行審核,確認繳費年限和享受期限及一次性生活補助金額,填寫《農民合同制工人申領一次性生活補助審核表》,發(fā)放一次性生活補助金。
是否收費:否
辦事時限:即時辦理
辦理單位: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(含東湖分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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